产品中心
联系我们/

上海宝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:沈经理
电话:13371964186
网站:www.shbaopan.cn
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3131号


新闻动态
您的所在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

 混凝土浇筑完毕后,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。
2、浇水养护时间:对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,不得少于7d;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,不得少于14d。
3、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,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。
4、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,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,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。
5、混凝土强度达到1.2N/mmN2前,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。
6、当平均气温在5度左右时,不能进行施水养护,以免结冰而影响混凝土强度。
7、混凝土强度在28天后,在此期间应保证相应湿度,不宜进行敲打等剧烈的震动而造成开裂。